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3〕67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4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校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7部门将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的,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2.人工校验审核(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家庭“一户一码”照片或加盖有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各院系,由各院系整理汇总后交至招生就业处,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三)多渠道公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也会在校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切身利益,是深入实施“暖民心”行动、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具体实践。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各院系要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三)严明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电话:0551-65630892,邮箱:hfjjxy@163.com
附件:安徽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023年10月10日